跳到主要內容區

秘書室橫幅1091012

單位簡介

本校組織規程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:「秘書室:置主任秘書一人,職員若干人,秉承校長之命,辦理機要及秘書事務。」

重要工作項目:
1.襄辦學校重要會議(召開校務會議、行政會議及學校事務發展委員會議)。
2.規畫與執行相關評鑑及訪視。
3.制修訂校務發展計畫。
4.推動內部控制。
5.擬訂學校行事曆。
6.審核學校重要公文函稿與簽文。
7.對外公共關係發展及發布新聞等宣傳事項。
8.各單位相關業務之協調處理。